《行业标准作废修订目录2011》根据工信部2009年开展行业标准复审工作的有关要求,重点是各行业归口管理的标龄10年以上(1998年及以前)的行业标准,有条件的行业也可进行标龄5年以上(2003年及以前)的行业标准复审工作。本目录包含了在工信部网站上公示的船舶等17个行业的标准复审结论,其结论包括“继续有效”、“修订”及“废止”三种。